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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韩律师教你打赢医疗官司,排毒养生局的代价

发表时间:2023-11-13 14:48作者: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会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约一波“养生局”,越来越多的养生馆也随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当我们去养生馆进行消费的时候,如果真的发生了一些意外,该去怎样维权呢?

2019年3月,家住在长春市的夏女士在朋友吴先生的介绍下欣然前往某肠道水疗排毒养生馆进行肠道水疗。在接受水疗的20分钟后,因腹痛难忍拨打120后赶往长春市某三甲医院救治,经检查诊断为消化道穿孔、直肠穿孔,住院进行治疗,后又诊断为残端瘘、直肠术后。原本一次看起来在普通不过的养生活动,却不仅仅在身体和经济上带来了损害,在精神上更是给夏女士造成了巨大影响。于是,夏女士带着自己的悲愤与诉求找到了朗慧律师事务所,与医疗律师韩祎办理了委托手续。

韩律师依照规定调取了夏女士的病历以及相关资料,发现该案件的焦点在于夏女士的损伤是否和养生馆的灌肠行为有关。被告坚持认为夏女士的穿孔损伤是因其自身的肠道疾病造成,而非灌肠行为所导致。这一问题,不仅仅是解决法律纠纷的关键一步,更需要医学专业作为支撑,几百页的病历应当如何看起,哪些内容能够直截了当的证明造成这一损害的直接原因?对这个问题,韩律师指出,穿孔损伤是否与自身疾病有关要根据病历说话,最直接的则是看穿孔处是否有陈旧性损伤,从病理报告分析,夏女士在做灌肠之前穿孔处是完好无损的,所以损伤为灌肠行为导致。虽然仪器长度3-5厘米,肠道做手术的位置是10厘米但夏女士的穿孔是肠疗时的水流冲击。这一观点在鉴定意见当中得到了验证,故而法庭采信了韩律师出示的证据,听取了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承担赔偿金共计302,300.75元。

养生过后,反而给自身带来了健康上的损害,当面对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是律师对法律和对医学的深刻认识。当然,我们更多的当事人想了解,如果我遇到了这样的损害,能得到多少赔偿金呢?其实,赔偿款302,300.75元的计算方法都蕴藏在法律条文的规定当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了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在数额方面,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会根据省内发展情况出台执行标准。此外,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均需票据作为依据,需要当事人提供,而一些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用、后续治疗费等均需经过鉴定。

虽然夏女士的案件告一段落,但朗慧律所还想提醒大家,洗肠是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有可能会导致肠穿孔、腹膜炎、水电解质紊乱、水中毒、肠道菌群失调等危害发生,为避免发生危害,洗肠还是要选择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朗慧律师事务所愿做您权利的守护者,即使前路艰险,愿同舟并济、一路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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