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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遭车祸遇庸医右腿被截案例

发表时间:2018-07-23 15:58作者: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

案情概述:小李上班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伤,腿部骨折,没想到医院治疗方法不当,又导致右大腿被截。盛怒的小李聘请律师把医院告到了法院,官司能赢么?医疗律师如何凭借专业的知识为他争取权益的呢?

承办律师: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医疗律师韩祎。

内容详情:2015年对于20岁的小李来说是个灾难的日子。上班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右腿下肢外伤出血、疼痛、不能活动,被送到县城医院。经医院检查,小张右大腿外侧中下1/3至小腿中段见长约22cm左右伤口,创缘不整,挫伤严重。X片示:右胫骨外侧平台粉碎性骨折,右腓骨粉碎性骨折。入院诊断:右胫骨外侧髁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腓骨开放性骨折;右下肢软组织挫裂伤;右腓总神经损伤。当日上午10时,在硬膜外麻醉下进行右小腿软组织撕裂伤清创缝合术+右胫骨外侧髁粉碎性骨折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予抗感染、止血、消肿等治疗。

8月5日患者右足不能活动,感觉消失,疼痛剧烈,右下肢有浓烈腥臭味,予伤口拆线引流,见伤口内肌肉组织坏死,予双氨水及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医院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次日小李转吉林省三甲医院,三甲医院检查小李右侧大腿近端下方见约5cm×4cm皮肤缺损,局部皮肤发黑,挫伤严重,右大腿肿胀明显,膝关节外侧及小腿侧皮肤裂开长约23cm,肌肉发黑恶臭,小腿及足肿胀明显,小腿后方挫伤严重,足部皮肤苍白。入院诊断为中毒性休克;右下肢坏疽。急诊在全麻下进行右大腿中上段截肢术。

小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因车祸被撞伤腿到医院治疗,到头来却把腿治没了。年纪轻轻就失去了一条腿,将来的生活可怎么过呀!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小李万箭穿心,痛不欲生。他认为这都是医院不负责任治疗不当造成的。盛怒之下,到律师事务所聘请医疗律师把开始治疗的医院告上法庭。

承办结果: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各项损失的50%,二十余万元。

律师说法:韩祎律师认为医院的治疗过程是否得当?这无疑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医方在小李的诊疗过程中,诊断明确,治疗方法基本正确。患者目前的右大腿上段截肢与严重的原始损伤及特殊细菌感染有关。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对临床表现所体现的严重细菌感染认识不足,术后观察、处理不仔细,不及时,损害后果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小李损伤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需安装假肢。

虽然原告右大腿截肢与严重的原始损伤及特殊细菌感染有关,但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对临床表现所体现的严重细菌认识不足,术后观察处理不仔细、不及时,是对原告截肢的间接原因,对原告损失应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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