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
做好律师-先做好人,诚信、合作、责任
咨询热线:
15714305317

成功案例丨男子器官“美容”损害案

发表时间:2014-03-04 15:54作者: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

简      介:某A因阴茎畸形入住三甲医院整形,但是治疗后造成尿瘘的严重后果,医院当如何承担责任?

内      容:

原      告:某A,男,吉林省某县人。

法定代理人:某AA,某A的父亲。

委托代理人: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告:吉林省某三甲医院。

出生于世纪之交的某A现今已步入舞勺之年。光洁白皙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庞,浓密的眉,乌黑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子及刚刚钻出的胡须,展示着未来男子汉的雏形。然而,漂亮的外表难以掩饰内心的忧愁,某A有着难以启齿的生理缺欠。从小家人发现某A的男人重要标志与其他男孩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伴随年龄的增长这个不同更加明显。阴茎向下呈近90度弯曲。时光流失,当年的襁褓婴儿已长成半大小子,生理上的憾遗深深的刺痛着某A。这年某A正好15岁,全家人商量,利用暑假时间来长春找一大型医院进行诊治。让人没想到的是,最后虽然治好了阴茎畸形,但也经历了一场意料之外的官司。

    2013年暑假,某A因阴茎向下弯曲入吉林省某三甲医院泌尿外科住院治疗,诊断为先天性阴茎下弯,同年7月8日在腰麻下行阴茎伸直术。出院后,某A发现阴茎外形基本正常,但排尿时尿道外阴茎下方漏尿,再次入住三甲医院泌尿外科,诊断为尿瘘,虽经治疗有所好转,但漏尿现象依然存在。次年暑假,患者某A入吉林大学**医院,行尿瘘修补术,住院11天。

治愈后某A认为,三甲医院在治疗自己阴茎向下弯曲中存在医疗过错,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及精神痛苦,三甲医院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因与三甲医院多次协商未果,到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一纸诉状,把医院告到了法院。诉讼中在律师的帮助下,某A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鉴定。经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办公室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出具的鉴定意见为:1、医方在被鉴定人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的尿道损伤,尿瘘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完全,2、损害后果为十级伤残,3、护理期限截止到治疗终结日。

有了司法鉴定为依据,法院开庭审理后及时进行了判决。

法院认为,三甲医院在对某A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对某A尿道损伤,尿瘘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完全,被告三甲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二0一四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判决三甲医院给付某A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7000.00余元。

吉林朗慧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吴中天悦国际1704室
公司邮箱2837408497@qq.com
咨询热线15714305317
关注公众号
关注小程序